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,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qxzcec@nmpa.gov.cn,邮件标题注明“GCP意见反馈”。
附件:1.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
2.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
3.反馈意见表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2021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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